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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科技公司计财处关于2014年度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已挂公司内网,201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填写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》,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办理纳税申报,具体操作办法及规定,请进入公司内网查看。
院办
2015.1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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